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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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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山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华南地区唯一取得全国第一批MPA研究生招生权的单位。自2001年招生以来,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遵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依靠悠久的行政学学科积淀、雄厚的师资力量、居龙头地位的学术研究和多学科整合等优势,以培养扎根中国本土、具有国际视野的中国公共管理精英为使命,强化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加强国际交流及与政府、公共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创立了中山大学MPA品牌,成为华南地区MPA教育最具实力的学校。
2016年中山大学继续招收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符合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人数
中山大学2016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177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要求(以下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6年9月1日):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6、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采取非全日制的学习形式;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报名点选择“中山大学报名点”,并于2015年11月8至11日(若有变动,以中山大学现场确认网上公告为准)到中山大学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index.htm)公布。四、初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初试科目为两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和“英语二”,均为全国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五、复试
1、中山大学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5、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备查,考生须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在复试时送交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须提交学位证书。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工作实绩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七、学习方式和证书
学制3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东校区(大学城)。
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25000元,三年共计75000元。按学年收取。
学院设有“中山大学MPA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的MPA学生。
九、联系方法
1、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电话:(020)84036326(兼传真),84113288
Email:mpa@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