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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五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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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27日 13:56:51 杭州网 2005年硕士研究生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将于10月8日全面展开,日前,山东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注意事项给广大考生以提醒。 提醒一:网报信息一定要准确 根据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日期为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全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办公室、考生所在地的市级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提醒二:考试承诺书须认真签定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要求,从报考2005年研究生起,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请每一位考生务必于报名前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郑重签定(点击)该项承诺。 提醒三:报名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今年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网上报名阶段:考生登陆http://www.chinayz.com.cn 网站后,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步,阅读教育部有关公告, 第二步,仔细阅读重要提示, 第三步,选择所要报考的招生单位,并仔细阅读所选招生单位的公告信息, 第四步,选择报名点(即照相、交费和参加考试的地点),并注意看弹出的报名点公告内容,按要求选择, 第五步,选择考试方式名称。考生为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方式名称中请选择全国统考,报考MBA联考的考生要选择本人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选择本人所在的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或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有建筑设计考试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或青岛理工大学(原青岛建筑工程学院)作为报考点。 考生原则上选择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 第六步,上述各步完成后考生就进入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的页面了,在填写页面上的信息时,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每个信息项。填写完毕提交后,系统会对信息进行校验,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信息项,系统会弹出窗口提示考生。待信息无误后,系统会给考生一个报名序号,考生需要牢记该报名序号和密码,以便在现场交费照相时确认信息。在10月8日至10月31日期间,考生可以凭借自己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报名信息。 第二阶段是现场确认阶段。 所有考生均须到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全省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市级招生办公室或报考单位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5)以上各步均结束后,考生就完成了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 提醒四: 不同类别考生要明确报考方向 不同类别的考生在填写考生信息时,须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报考方向: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另外,9月15日—20日我省招生单位已经在组织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演练,若网报进展顺利,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考生可于10月8日—10月31日登录上述网址进行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期间考生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可修改本人信息。 提醒五: 报考还有三大变化 在今年的报考中,与往年相比,还有三大变化: 首先,考生资格审查方面的变化。各报考点只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二,发放准考证方面的变化。报考点在进行缴费、照相的同时,打印确认清单,考生签字确认后存留报考点保存。各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并据此安排有关考务工作。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的报名信息,为考生编制考生编号、打印和发放准考证。 第三,为了方便我省部分应届毕业生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今年我省新增七个招生单位报考点,分别是济南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原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烟台大学。这些报考点只接收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校的应、往届考生。其中山东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同时为全省建筑设计(规划设计)考试科目报考点,各市报考点和各招生单位要告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考试科目的考生进行网报时应选择上述两个报考点。 链接: 考试仍分为初试、复试 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仍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日期: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 1月22日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2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3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23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填写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他校本专业录取,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调剂复试的要求以教育部2005年录取工作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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