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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审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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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0年会计/审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已公布,现【雄松华章】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会计/审计硕士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会计/审计硕士复试分数线如下:
说明: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考生可以通过MPAcc/MAud项目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
4.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将根据情况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提交要求及方式
1. 提交要求:以上材料,请先在原件彩色扫描件上签名后,再次彩色扫描或拍照提交,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都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2.提交方式:
(1)通过或有条件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23日(周六)前将以上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命名(例如: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通过邮件附件、单个文件逐一上传的形式提交(切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发送邮件至jipeipei@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专业-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2)正常批次考生请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在线报名申请系统”中提交以上材料(详见附件5.复试安排)。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3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包括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两部分。面试时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详见MPAcc/MAud项目官网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正常批次考生应参加所有复试环节;通过或有条件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只须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1.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20%)
考核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毕业论文或工作实践等相关资料,对考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实践技能以及社会责任意识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综合评价材料提交方式详见附件4.复试安排。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学习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专业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变与抗压能力、沟通能力等。
管理类联考复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核,成绩占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总分的1/3,计入复试成绩。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按比例折算卷面成绩后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专业/招生方向/招生类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未达标者。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4)政审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二)申诉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2020年5月16日